凉山州道路交通安全“五大曝光”综合整治
2022-06-24 15:11 来源: 凉山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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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大 曝 光

凉山州道路交通安全 综合整治

 企业红黑榜曝光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对零违法、零事故的优良企业通报表扬,对车辆违法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进行曝光,现将2022年6月重点企业“红黑榜”名单向社会公布如下:

红榜

黑榜

下一步“黑榜”企业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隐患排查清理。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做到以下整改:

01 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强化安全意识

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措施,从源头上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02 坚持驾驶员教育培训常态化

要定期开展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内部监管制度落实,并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培训。

03 自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对违法车辆及时处理。

04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坚决杜绝货运车辆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坚决杜绝超载、超员、超速、酒驾、疲劳驾驶、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高风险隐患运输企业曝光

经系统研判,2022年6月全州共有1家运输企业被列为高风险运输企业。

被列为高风险运输企业的主要原因为:企业名下机动车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严重交通违法(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等);企业名下驾驶人存在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酒驾、驾驶证累积记分超过12分(含)以上等情形。

温馨提示:各“高风险运输企业”,请严格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立即查究整改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全力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曝光

1.国道348线,尔舞山路段弯多坡陡,易发生交通事故,请过往车辆驾驶员切勿随意穿插,有序排行通过;国道248线,大箐梁子段弯多坡陡,易发生交通事故,请驾驶员小心观察后通行;国道348线,磨盘山路段弯多坡陡,易发生交通事故,请驾驶员小心观察后通行。

2.布拖县(地洛段)道路因路面损毁严重,陡坡急弯多,请谨慎驾驶。

3.普三线乌科段(小地名:五星桥)处连续下坡,急弯,路面湿滑,过往车辆注意路况,缓慢通行。

4.布冯路(小地名:红崖子)段,路窄、陡坡,急弯,临水,悬崖,飞石,过往车辆谨慎驾驶;布冯路(洛觉段)连续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过往车辆谨慎驾驶。

5.包谷坪至罗家坪段,乡道全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已安装防护栏。

6.布冯路(小地名:惹日机来)处,连续下坡,急弯陡坡,过往车辆注意路况,缓慢通行。布冯路(小地名:叶尔坡坡)处连续下坡,急弯陡坡,过往车辆注意路况,缓慢通行。

7.地洛乡至四颗乡道,全路段均为危险路段,道路狭窄,陡坡,急弯,临水,临崖,有飞石,无防护措施,过往车辆谨慎驾驶。

8.省道305线30km—37km路段,此路段是和硕前往和静、巴伦台方向必经之路,节日期间车流量大,来往大型货车多,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9.G218线624km-649km路段,急转弯较多,山区道路视野受限;G218线564km-604km路段,此路段为连续下坡路段,驾驶人容易出现驾驶疲劳;G217线774km+400m至805km路段,急转弯地形较多,且山区道路视野受限,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10.G353国道箐口(老路),冬季容易形成冰雪路面并伴随着大雾、浓雾,道路湿滑,易发事故。G353国道箐口(新路隧道),弯急坡陡、冬季容易形成冰雪路面并伴随着大雾、浓雾,道路湿滑,易发事故。

11.S466省道(屏美路),冬季道路易结冰,道路湿滑,易发事故。

12.S307线423km+100米(丁坪子隧道进出口)处,弯道较多,属事故多发路段。

13.溪洛渡水电站三号隧道口,进出视线较差,属于事故多发易发路段。

14.千万贯乡公共厕所(往西昌方向250米左右)处,弯道较多,视线不清,属于事故多发易发路段;G348(原S307省道)盐源711KM-735KM(小高山)路段。

15.G348(原S307省道)盐源段837KM+700M-857 KM+500M(长柏乡)路段;G227(原S307省道)盐源段17KM+800M—25KM+200M(大哨垭口)路段。

近期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案例一

6月2日,会东公安交警在铅锌镇依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中一辆客车拥挤严重,涉嫌超员。民警随即上前检查,经查,该客运车辆核载29人 ,实载32人,且客车过道内杂乱拥堵,行李不按规定堆放。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4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超员会加重车身,使车辆安全性降低;车内人员拥挤,货物杂乱堆放,不仅通风通气存在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乘客逃生难度;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抵制驾驶、乘坐超员车辆。



案例二

6月3日,凉山公安交警接到网友举报,驾驶员西罗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WMX***的机动车在凉山州盐源县S216黄草镇辖区段行驶时,在不具备超车条件下强行超车。经核查,举报属实。民警立即将其传唤至盐源交警大队,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在没有超车的条件下或没有允许超车的地方超车,既有可能与对面来车相撞,又有可能与被超车发生碰擦,并且其后果相当惨重。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强行超车。

案例三

6月12日,张某某醉酒后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在德昌县沿育才路由新华街往凤凰大道方向行驶,与由朱某驾驶的川WWV8XX号小型轿车发生刮擦,造成张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本次事故中,当事人张某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朱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酒驾、醉驾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勿以身试法。驾驶机动车在转弯时要让直行车辆先行。

案例四

6月15日,西昌交警在辖区菜籽山大道路段查获一起“百吨王”。经检测,号牌为川W7***0的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500kg,实载84620kg,超载:545%。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驾驶员王某某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

@交警提示:“百吨王”危害巨大,祸害无穷!个别货车司机在利益的驱使下,无视交通法律法规,铤而走险超载上路,让“巨无霸”负荷满满,危险重重。

案例五

6月15日,阿凉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W3***9电动二轮摩托车,由普格县往云南昭通市巧家县方向驾驶,因操作不当,撞上同向胜某某驾驶停放在路边的一辆车牌号为川TS***6小型普通客车,造成驾驶人阿凉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此次事故中,当事人阿凉某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胜某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次要责任。



交通违法曝光台:您上镜了吗?

逆向行驶危害大,请您按道行驶!

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凉山公安交警对近期逆向行驶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交警提示:逆向行驶不但与文明背道而驰,更是交通违法行为。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您被曝光啦!

有的驾驶员觉得这个车道车辆这么少,换道行驶不会出事的,于是为了“自己方便”,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但这样的行为却隐藏着局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下面将曝光一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任性司机”!

@交警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走该走的道,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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